廣東討債公司上門討債包含哪些債權債務?大部分人對債權債務的理解就是:我借給你錢了,你就應該還錢給我,我有債權,你有債務,這就是債權債務。
其實不然,上面說的這種情況只是債權債務中比較廣泛的一方面,但是絕對不是債權債務的全部,債權債務還包括著很多部位大眾所了解的方面。今天廣東討債公司王總就說說,債權債務都包括哪些內容。
在法律上,廣東討債公司根據雙方產生原因,將債權債務區分為合同之債、無因管理之債、不當得利之債還有侵權行為之債。
一、合同之債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例如借款、工程欠款、拖欠貨款、欠租等等,都是合同之債,我們廣東討債公司常說的欠錢不還的情況,就是合同之債的一種,合同之債也是合同是引起債權債務關系發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據。
二、無因管理之債
無因管理的含義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和服務的。因管理行為一經發生,便會在管理人和其事務被管理人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系,其事務被管理者負有賠償管理者在管理過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及直接損失的義務。
舉個例子,張三家失火了,張三的鄰居在幫助張三救火的過程中受了些輕傷,衣物也被燒壞了,張三就有責任支付鄰居合理的醫藥費用和衣物損失,這個責任就是無因管理之債。這種債務委托廣東討債公司上門追討比較困難。
三、不當得利之債
不當得利就是深圳要債公司指沒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據,使他人受損而自己取得的利益。不當得利作為債的發生根據之一,在受益人與受損人之間發生不當得利返還的債權債務關系。不當得利之債的基本內容便是受損人取得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該項請求權以使得利人返還其所受利益為目的,非似相對人所受損害的填補為目的。
所以,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超過了受損者的損失,受益人只在損失的限度內,負返還義務;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較受損者損失小,受益人也只于受益的限度內負返還義務,但受益人主觀上為惡意的,受損者得請求損害賠償。
四、侵權行為之債
侵權行為之債,是指行為人不法侵害他人財產權利或人身權利而產生的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在這種債的關系中,受害人為債權人,加害人為債務人。受害人享有委托深圳要債公司請求對方賠償的權利,加害人負有賠償的義務。侵權行為之債包括一般侵權行為之債和特殊侵權行為之債。加害人的民事責任主要包括:對財產的損失,要全部賠償;侵害公民人身權造成傷害和死亡的應賠償和支付有關的損失的費用;侵害公民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應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