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借錢,借條寫兒子的名字有效嗎?父親借款,深圳要賬公司找他兒子討債合法嗎?在現實生活中借貸是非常多的,如果個人之間進行借貸的,那就屬于是民間借貸,借款人一般要出具借條,而借條要寫自己的名字。那如果父親借錢后,借條上寫兒子的名字,該借據有效嗎?下面是深圳要賬公司進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父親借錢借條寫兒子的名字有效嗎(《民法總則》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父親借錢時,借條寫兒子的名字,如果經出借人和兒子同意的,借條具有法律效力,則可以作為借貸糾紛的證據。反之,則無效。
深圳要賬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很多人對什么時候該打借條,什么時候該打欠條總是不能準確把握,其實區分兩者并不難。欠條和借條至少有兩點是不同的:
1、借條背后一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為了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欠條一般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占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東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這種狀態在打欠條時早已存在,打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2、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后果,但這個日期一般是欠條出具后的某一個時間點。
深圳要賬公司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父親向他人借錢時,借條寫了兒子的名字,如果該行為經出借人和兒子雙方同意,并且借條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則該借條就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為借貸糾紛的證據。但是債主最好讓借款人父子在現場,父子倆人都簽字,有擔保人更好,房產抵押,汽車抵押更好,不懂的地方多咨詢深圳要債公司王總。
深圳要債公司王總團隊專業討債20多年,成功率達到95%以上,債權債務糾紛處理,公司位于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振業大廈,如您有債權債務糾紛,法律法規問題需要咨詢,請您致電:13691990066;聯系人:王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