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主帶人上門討債,我應該怎樣面對討債人員?每個人都會有借錢或欠錢的事情發生,遇到討債公司上門討債,很多人選擇報警,其實民間債權債務糾紛不屬于公安機關的立案受理范圍,國家明文規定公安機關不得越權干預經濟糾紛。公安部曾經發出《公安部關于嚴禁越權干預經濟糾紛的通知》、《公安部關于嚴禁公安機關插手經濟糾紛違法抓人的通知》及《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不得非法越權干預經濟糾紛案件處理的通知》加以規范。
全國公安機關明確不得隨意超越職權范圍,以查處詐騙罪為名,干預經濟糾紛,替當事人追索欠債,從中提成牟利。非法動用強制措施,侵害經濟糾紛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是絕對不能允許的。對借機中飽私囊的,要依法嚴肅處理。所以遇到討債公司上門討債,最好辦法就是您也委托一家專業討債公司幫助你解決債務糾紛問題,而不是選擇報警。
因為你畢竟欠錢沒還,給對方造成了一定的不便和傷害,總不能說自己欠錢有理,如果對方態度不好,話語難聽,那也要忍著。畢竟人家錢被你借了不還,總不能不讓債主發牢騷。如果債主好言好語,你也應該客客氣氣,你欠債不還理虧,無錢還債無奈。鼓勵大家欠債不還,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我們只要安心賺錢,早日把債務還清,這才是正道。
欠了朋友的錢,在約定的時間內沒還,還讓人家上門來催收,這就是你的不對了。在你困難能借你錢的朋友可要珍惜,到期沒錢還,一定要講欠款困難原因,向對方道歉,一輩子能交到幾個真心朋友,不要因為錢而失去他,誠信是朋友之間最為重要的。
討債公司人員上門討債手里肯定會有欠款證據,他會說明欠了多少錢,因為什么原因欠的錢,你仔細回憶和分析,來決定該不該還這筆錢?還是選擇報警處理,如果討債公司惡意騷擾你的家人,有侵害你或家人人身行為,可以報警處理。
深圳要債公司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0條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最高可拘留15日。根據刑法245條規定,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最高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因此,上門討債,未經對方同意強行進入別人家里或者強行住宅里面的,都已經是違法的行為的。
要想從根本上解決或者避免暴力催收問題,最關鍵還是要債務人和債權人協商出雙方滿意的解決方案,如果協商不通,那么就向專業的機構尋求幫助,對方找討債公司上門討債,你也可以委托深圳湘粵討債公司幫助你進行解決。